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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专家披露区块链投资火爆背后风险

发表于:2018-03-27 作者:佚名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区块链成互联网金融平台热门卖点

区块链实际上是一种技术模式,通过这种技术模式建立一个相互信任的机制,在这个信任机制下交换金钱,由此成为支付体系。

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发所谓的区块链项目,推出首次代币发行融资。去年9月,七部委发布通告称,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当前各个国家对区块链的态度、观点和法律法规完全不一样,现在全球范围内都存在监管真空。

最近一段时间,“区城链”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最火的一个词。

区块链投资

何为“区块链”?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尹振涛认为,目前很多文章都提到了区块链的几个特点,包括分布式、去中心、不可篡改、加密算法、匿名性和可追溯,这些原理都是区块链机制。“如果用比较简单而通俗易懂的解释,区块链实际上是一种技术模式,通过这种技术模式建立一个相互信任的机制,在这个信任机制下,大家可以放心地交换信息、产品,甚至金钱,由此成为支付体系”。

然而,这种通过技术建立的信任机制,目前也出现了一些风险。

不久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金融监管研究基地、柒财经在北京主办了一次专题研讨会,其核心议题就是区块链发展背景下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

成功搭建区块链难度大

最近一段时期,数字货币行情引发业界关注。

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吴震提供的一组数据表明,截至2018年3月,技术平台累计发现互联网金融平台4万余家,现存活近2万家,多分布于广东、上海、北京、浙江等发达省市。累计发现互联网金融用户7.01亿人,其中广东、江苏、山东、河南、浙江等省份用户占据比较多。用户构成区域年轻化,20到39岁人群在其中占据比较大比重。

“随着数字货币受到热捧,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的旗号经营,去年就出现过有着400多种名目的传销币。还有一些平台利用高收益进行虚假宣传开展业务。”吴震说。

在这些问题频出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中,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披着区块链的“外衣”。

然而,区块链并不是随便编个名头就可以实现的。

吴震认为,区块链要想成功,有四个必要条件:

一是必须多方参与,包括多人或机构参与。人和机构可能是特定的,也可能像比特币一样是不特定的。

二是多方参与并且都有积极性。如果没有积极性,就很难操作。比如建立质量管理链和溯源链,这涉及到超市、门店环节,也就需要超市、门店参与其中的动力,如果没有动力,仅靠管理是很难维持的。也许链条建成的前几个月还行,但是时间久了无人参与,就很难持续。

三是真实性问题。很多人觉得区块链里的数据都是真实的、无法篡改的,但是要保证数据在写入前是真实的、没有问题的。

四是实施难度。比如用区块链来推进扶贫工作,那么区块链的很多结点必然要下沉到贫困乡镇和农村,但有的地方连计算机系统都搞不明白,更何况实施区块链,所以难度很大。

“网上有很多文章分析这种或那种链投入应用,但我认为,如果激励机制形成不了,就会有很多问题解决不了,要么区块链建成后难以运行,要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激励是区块链必不可少的因素。目前很多区块链项目还解决不了以上四个问题。当然,区块链项目发起者的初衷不一定是坏的,也想落到实处,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落实。在技术上把链建立起来没有问题,但很多结点投入成本很高,无法盈利。”吴震说。区块链项目投资不规范

尽管区块链项目实施难度很大,但由于数字货币行情看涨,越来越多的网路平台将数字货币、区块链作为卖点。

“我觉得自己有义务向大家提示当前数字货币存在的风险,这个风险是非常大的。”尹振涛说。

据尹振涛介绍,2015年、2016年就已经有了区块链、比特币的项目,但并不是非常火热。区块链、比特币真正火起来是在2017年下半年,有了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数字货币的行为——记者注)之后,老百姓有了投资渠道,并且看到不少人通过这个领域发财致富,这才开始成为关注焦点。

那么,备受关注的比特币和区块链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先有比特币,后有区块链。比特币出现后,刚开始只是在很小范围内运转。当时,有两类人比较关注比特币,第一类人是‘极客’,他们对新技术非常痴迷;第二类人是非法从业者,其中有不少吸贩毒违法犯罪人员,因为贩毒、吸毒需要资金往来,但彼此又不想知道交易双方的信息,甚至不想见面,而通过比特币机制可以在天南海北之间完成交易和往来,也就是洗钱。此外,还有一个群体用比特币很多,就是政权不稳定国家的人,因为国家在动乱当中,国家发行的货币天天在贬值,老百姓觉得国家不可信任,开始用比特币买东西。”尹振涛说。

尹振涛认为,通过比特币的传播使用,人们开始关注到比特币的运行机制,并进行总结,由此提出区块链的概念。

之后,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发区块链项目,推出各类代币融资交易。

去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其中表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加强代币融资交易平台的管理,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业务。

公告称,近期,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代币发行融资风险表现在哪些方面?

尹振涛认为,ICO和IPO之间存在较大差别。“IPO和ICO其实一点不相似。IPO过会(新股发行前要通过证监会审批、开会讨论——记者注)时,券商、律师事务所都要出文件,然后看能不能上市,接着通过股票交易机制让大家可以购买股票。ICO只有一个白皮书,项目开发者自己写的,没有律师审核和券商辅导。IPO是核准制,要过会;而ICO不用过会,今天开一个论坛,一站式就可以上线、就可以购买,这是ICO和IPO的区别”。

“首次代币发行其实是一种融资行为,按照白皮书的说法要完成白皮书上所写的互联网金融或者是区块链项目的应用,包括一些美好的前景,当然拿到钱之后怎么使用就不清楚了,也可能挥霍了。”尹振涛说。

据尹振涛介绍,真正的风投机构非常专业,除了谈判还要对业绩进行考核,对项目的进展和使用进行监督,但是ICO没有。没有考核、监督,因为ICO让普通老百姓去投资,老百姓没有谈判权。

监管尚存真空地带

“在ICO投资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让你投现金,而是投资比特币或者以太币。为什么不要现金?因为使用现金就涉嫌非法集资。一个币相当于7万元人民币,现在可能很多人买不起一个数字货币,那怎么办?于是大家组团投资。现在有些区块链项目团队已经驻扎在海外,不在国内,一旦出了风险也不存在跑路的问题,因为他们本身就在海外,不会回来。”尹振涛说。

显然,区块链的兴起,对于监管来说是一场大的挑战。

“既然已经禁止ICO,但为什么还有不少ICO项目存在?原因在于当前各个国家对区块链、比特币的态度、观点和法律法规是完全不一样的。现在全球范围内都存在监管真空。”尹振涛说。

另一方面,尹振涛也认为,区块链是一种技术,国家的态度也是非常明确的,在一些文件中对区块链技术都大力支持。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区块链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其技术应用有相当前景;另一方面,以区块链为名的高风险项目甚至骗局不时出现,存在一定隐患。

问题在于,对于区块链这一新事物,当监管机制尚未完善时,如何解决已经出现的实际问题?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当务之急是解决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障问题。

和信贷CEO周歆明认为,从已有的真实案例来看,行业内如果能够成立一些互助协会或者成立相关的互助机构,在关键时点帮助一些遇到问题或者是遇到风险的平台平稳过渡,尽可能去保护投资人权益。

网金社首席合规官刘智秀认为,对于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来说,有三方面非常重要:一是产品信息披露,只有将相关信息披露出来,投资人才能知情,进而在此基础上做出自主选择和判断。二是资金存管,银行要承担起一份责任。三是用户自身信息保护,用户有权要求自己的投资信息和个人信息不被滥用和泄露。这三方面是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应该特别关注的问题。